肇事主因在我方的話,只能乖乖和解嗎?
之前在知識發問過這問題,現在是問後續應該如何處理的情形!
原因:我方騎車逆向行駛人行道,對方沿地下停車場出口行駛出來發生碰撞!
初步分析表:寫我方不依遵行方向逆向行駛且駕駛騎機車行駛人行道
對方涉嫌起駛時疏於注意車前狀況
我方診斷證明為頭部外傷、雙膝挫傷、牙齒斷裂、右臉頰擦傷
我現在所有的醫藥費11萬元左右
對方的保險公司說強制險+第三人任意險只能賠5萬元,我跟對方求償8萬,但
對方不願意再多支付其它的錢! 就說等開偵察庭時再談和解!
對方保險公司說判決下來可能低於5萬或高於5萬,所以我該現在就談和解嗎?
怎樣的方式對我比較有利呢?
對方保險公司說不要管對方保了什麼險,在法院裡法官只會按照肇事比例來判決多少錢!而對方的保險公司說強制險+第三人任意險(含精神賠償)最多就只能賠5萬元!
這樣的說法是合理的嗎?
3 個解答
- ?Lv 710 年前最佳解答
一般車禍事故發生,不會是只有一方之過失
雙方都會有過失,只是比例的問題
責任之歸屬分為肇事之主因與次因
一般實務之見解為肇事主因需負七成之責任,次因負三成之責任
初步分析表:寫你方不依遵行方向逆向行駛且駕駛騎機車行駛人行道為肇事主因
對方涉嫌起駛時疏於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
你方診斷證明為頭部外傷、雙膝挫傷、牙齒斷裂、右臉頰擦傷
而所有的醫藥費大約11萬元左右
對方的保險公司說強制險+第三人任意險只能賠5萬元
你則要跟對方求償8萬
對方不願意再多支付其它的錢,且說等開偵察庭時再談和解
此事若交由法院判決,以一般實務上之處理
對方只是肇事之次因通常會以三成之責任過失論
那11萬之三成,則為33000元
不過還是以法官之認定與判決為準,低於5萬或高於5萬都有可能
但低於5萬的可能性較高,高於5萬之機率較低
至於是否要與之和解,因為未來之事無法預料,所以不便建議
只能提供相關之規定與實務之見解
你可以自行審慎評估後,再自行決定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2011-05-24 18:47:06 補充:
車禍之理賠,若是和解,賠償沒有一定金額之規範
合不合理全在受害之一方是否願意接受
雙方之當事人若是無法達成協議,就只好交由法官去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