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地方法院簡易庭通知書。種類:辦論。案由:清償借款
請問各位法律專家:
日前收到地方法院簡易庭通知書。種類:辦論。案由:清償借款。
母親於98年往生遺留一筆房屋二胎抵押貸款。當時未申請拋棄繼承。
我們也沒有繼承到遺產。
1‧請問我妹妹已出嫁,不知有此債務需要繼承清償嗎?
2‧出庭時我應該如何應對?
3‧我們都已成年有補救的方法嗎?
3 個解答
評分
- 9 年前最佳解答
依據ˇ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一條之三第四項規定 繼承在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且由其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於修正施行後,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希望上述條文 對您有幫助
參考資料: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 - 6 年前
不曉得你是否曾經遇到急需現金周轉的問題
大家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可以跟銀行來貸款
就可以讓自己的手頭較寬鬆一點,可以解決周轉問題
當然在信用良好以及收入穩定的狀況之下向銀行申請一定沒問題
但就是已經遇到困難了,本身條件也不好,才向銀行開口
當然銀行也會去評估你的狀況,是否有還款能力,收入是否穩定
往往評估下來的結果卻是讓人失望
又放不下面子去向親戚朋友借錢,或親戚朋友在你遇到困難時避而不見
其實你有更好的方法可以選擇
他們的特色就是"快"
快速立即免費諮詢、配對
十分鐘就能知道您適合的銀行申貸方案是什麼
- 立龍Lv 79 年前
還是趕快到在地縣市政府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或到在地法院、檢察署有相關免費諮詢服務,在立立法委員、縣市議員亦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問問那些專家們,相信一定可以解答你的疑惑的。
祝早日回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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