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糾紛 請幫幫我
我的房子住著已離婚10個月的媳婦 本想因孫女的關係 就讓她繼續住著
目前 本人因缺錢 要賣掉房子 想用當初購買的價格 原價賣給前媳婦
對方非但不肯買 卻說 要我賠償500萬元損失 才願搬
不然就要還我一間兇宅
請問我該如何 在法律原則下 讓她搬走
我可以告他說要給我一間兇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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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永祥增的回答
我要補充說明 目前對方沒跟我同一屋簷下 各自分開住 所以如果我擅自進出 恐會被告吧
5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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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年前
能否先找到新的住所?只要有新住所你就打包,找一天突然搬家(當天能搬完為原則),也要有一個假的新屋主及旁觀著陪同,請假的新屋主告知她要換鎖及裝潢請她搬離,她一定會有所動作,請記得錄音,要有其他旁觀著佐證(例如里長),接著找公權力介入.
不可理喻的人很多,戲一定要演的像,演的足,演的狠(真的搬走家具,真的換鎖,一張假的買賣合約),當她口出惡言時錄音兼有人佐證,請假買方報警讓公權力介入,並且盯著她搬離(她應該只有隨身衣物而以),重點是要她當下真的有走,馬上換門鎖,日後再慢慢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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