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中低收入戶資格?
政府從100年7月起有修改新的條文 ,想請問一下我住在嘉義市有2個讀國小ㄉ兒子,女兒今年剛出生,共3個子女,家裡年所得30萬以下,先生公司沒有報薪資所得,
我們名下有1棟房子,2台汽車,那這樣可以申請中低收入戶嗎?
我有打電話去市政府問,他說要以先生為申請人,那這樣是不是也要計算公婆的所得 (公婆目前是未滿60歲且也沒工作)
2 個解答
評分
- 擎天Lv 79 年前最佳解答
公婆的財產收入也要列入計算~不動產~『低收入』不能超過300萬,『中低收』不能超過450萬。
你家收入:
老公年收入/12=月收入
你、公婆~~3人未滿60歲,要核定工作收入~每人17880元
(17880x3人)+老公『月』收入/7人=每人每月平均收入
~~低收不能超過10244元~中低收不能超過15366元不動產~~低收入不能超過300萬,中低收入450萬。動產~~
低收入~每人7.5萬(7人=75000x7)~7人合計不能超過525000元。
中低收入~每人112500元~~7人~~合計不超過78萬7500元
18歲以下健保全免~
~收入平均每14579元、不動產合計650萬以下,動產每人15萬
國民年金減免~
只計收入~~不計財產~
還有問題?馬上發問,尋求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