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很久沒繳的罰單
以前被開單很久都沒去繳~一查竟達5萬多
1.車主跟駕駛人不同人~開單資料是駕駛人的~罰單很久沒繳了~那麼車主換照會有影響嗎?
但是先前有一次是薪資扣款直接扣我先生(也扣了9千多)~是不是說罰單只會追駕駛人要?不會去跟車主要?
2.另外罰單累積到50600元~可以幫我看一下金額有沒有問題?有問題的話能怎麼辦?
應到案日950805 罰鍰11400 期別全額 違規事實不遵守道路交通號誌之指示
應到案日950725 罰鍰14100 期別全額 違規事實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
應到案日950523 罰鍰 12000 期別全額 違規事實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者
應到案日950317 罰鍰 12000 期別全額 違規事實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者
應到案日901024 罰鍰 1000 期別全額 違規事實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
應到案日941122 罰鍰 300 期別全額 違規事實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者
3.罰單不能一張張繳嗎?還是只能選擇申請分期~能分幾期?
6 個解答
- ?Lv 79 年前最佳解答
1.車主跟駕駛人不同人~開單資料是駕駛人的~罰單很久沒繳了~那麼車主換照會有影響嗎?
有影響!
機車駕駛人被當場開無照駕駛的話,駕駛人罰6000元,車輛所有權人(車主)也是要罰6000元的阿!
應到案日950523 罰鍰 12000 期別全額 違規事實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者
應到案日950317 罰鍰 12000 期別全額 違規事實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者
以上二張罰單「車輛所有權人(車主)」是要「受連帶處份」的阿!(誰叫車主要亂借車給無照之人)
我行照快到期了要換
車主部分罰款繳清後,就可以更換行照了阿!(駕駛人罰款不繳那是他家的事)
無照駕駛罰單=依法開罰「駕駛人罰6000元,車輛所有人(車主)罰6000元」的阿!(1+1=2&誰叫你要亂借車給無照之人)
1+1=2!
法源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五項」(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除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但如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交管處條)開罰金額查詢:
「道交管處條(211010)=「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http://chi.cyi.gov.tw/violation/viol_sear_index.ht...
「道交管處條(215000)」=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除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但如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http://chi.cyi.gov.tw/violation/viol_sear_index.ht...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國100年05月18日修正)
第21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二、領有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四、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五、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六、領有學習駕駛證,而無領有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在旁指導,在駕駛學習場外學習駕車。
七、領有學習駕駛證,在駕駛學習場外未經許可之學習駕駛道路或規定時間駕車。
八、未領有駕駛執照,以教導他人學習駕車為業。
九、其他未依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駕車。
前項第九款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由交通部定之。
未滿十八歲之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之駕駛執照,均應扣繳之;第五款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除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但如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參考資料: 鄉公所短期進用人員+前汽車公司業務代表+已取得「職業大客車」駕駛資格+二技畢業的我 - 您覺得這個回答如何?您可以登入為回答投票。
- ShanpwuLv 79 年前
只要被罰的駕駛人一直不繳,
罰單資料就會一直加註於車籍資料,
當車主需要過戶報廢之類處理時就會被迫扛下所有罰款.
所以車子不能亂借他人...有些沒品的人喜歡借車卻不管你罰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