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土地~被政府佔用了
我家老人家的土地 ~84年被政府逕行分割為行人步道用地~
然後也鋪上柏油路讓眾人使用~
今年老人家想分家產~才發現這塊地政府根本沒有補償到
~就逕行佔用
我們期望政府能收購~不能就將土地還給我們~
我們該找哪個單位談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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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土地在台東縣太麻里鄉~請問有人要收購嗎
1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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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鏡人Lv 79 年前最佳解答
大大您好: 依市區道路條例第十條修築市區道路所需土地,得依法徵收之。一般在都市計劃區新建房屋,都會預留計劃道路或巷弄,才不會蓋好房子無路出入,但政府財政困難,以台北市為例也只能從15公尺以上的道路,築年編列預算來徵收,如果您還有15公尺以上的道路未徵收,可向都發局申請容積移轉。至於未滿15公尺的道路,也不是不會徵收,這要看個案而定;以一般狀況而言,愈小的巷道當然愈晚徵收,如果以目前這種速度,到民國200年都很難徵收完畢。另外還有一個辦法,就是直接賣掉,很多人專門收購道路用地啦! 給您參考
參考資料: L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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