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走路被撞,他提出告訴?
我逆向的走在馬路上,對方騎機車過來,右方的後照鏡(或把手)勾到我右肩的包包,我的包包被勾走,他跌倒,小腿骨頭有點受傷,我沒受傷,現在他對我提出告訴,我想問我有錯嗎?
我會走在馬路上是因為左邊停滿了機車我除了馬路能走哪裡?
店家的騎樓沒有相通連接,我當然會走在馬路上.
他要告我到底要告哪裡?
6 個解答
- ★大 瑋★~茶~之禮讚Lv 79 年前最佳解答
高大瑋回答:
一.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8條第一款(行人違規)
處300元罰鍰
或是78條各款80條各款之行人違規.
(你是錯在行人違規)
二.他告你傷害~因為你違規致使他受傷.
他有權依法提出傷害告訴.
但是否成立~還是必須看證據顯示.
- ShanpwuLv 79 年前
意見003說的警廣宣導是真的,
我也有聽警廣最近都有在宣導行人應該逆向行走,
因為舊觀念的行人靠右走是大錯特錯的,
行人逆向行走才是行人能夠注意車輛的正確走法,
對方要告的話,請記得用警廣的逆行宣導來協助佐證.
- 無名氏Lv 79 年前
行人如果因為無騎樓、人行道或是騎樓、人行道有障礙物無法通行時是可以走在馬路上,只要靠邊走就可以了,並沒有規定順向或逆向走。
而且最近警察廣播電臺還一直廣播鼓勵行人逆向行走,這樣比較容易看到前方車輛的動態,因為順向走說不定被撞都不知道。
對方要告就讓她去告吧!告就會贏喔!你又不是衝出來被他撞到或是沒靠邊走,到時後他告輸順便跟他要求出庭費、車馬費、包包損壞賠償、精神撫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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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惡意檢舉不如充實自己內容Lv 79 年前
我逆向的走在馬路上,對方騎機車過來,右方的後照鏡(或把手)勾到我右肩的包包,我的包包被勾走,他跌倒,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看如何登載
因為對方應該也會有責任
小腿骨頭有點受傷,我沒受傷,現在他對我提出告訴,我想問我有錯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33 到 139
行人篇
看你是否都有確實遵守
你有責任對方有受傷,過失傷害就會成立 我會走在馬路上是因為左邊停滿了機車我除了馬路能走哪裡?
道路標線可能會有誤差空間
另外對方應該也有未注意的情形
你沒有走入車道,有機會無原因
事故應該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店家的騎樓沒有相通連接,我當然會走在馬路上.他要告我到底要告哪裡?
先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33 到 139
報警以後員警會詢問雙方事故經過
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
先療傷
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療傷三四個月確定沒有後遺症、不舒適感、異常感等等過失傷害事故後半年內都可以提出 ( 請先釐清責任,斟酌提告 )
民事求償則為兩年內=拿診斷書找當初的員警提出過失傷害 ( 請先釐清責任,斟酌提告 )
他會整理資料交給檢察署
檢察署會發傳票給當事人
日期跟時間會錯開 ( 避免雙方當場吵架甚至大打出手 )=我的車禍狀況簡述 ( 文長,請耐心看完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1...
傷患先治療、檢查、回診
建議觀察三四個月甚至五個月再求償=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2011-11-23 15:00:26 補充:
交通事故新聞蒐集 ( 文長,請耐心看完 )
參考資料: 保險業務員。如果有補充請寫信告知並且附上網址。保險這種東西,不出事不理賠,你都不知道他問題出在哪裡。偏偏很多人又很鐵齒,壞事絕對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 (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 ) - LYSLv 79 年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3條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