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本票裁定(房子.車子會被拍賣嗎)~急
請問我跟另一半當初有簽一張本票有我們的簽名及指印
但是沒有填金額及發票日,另一半之前是有債務關係(有存摺資金流向),而我是沒有(存摺無資金流向)因為現在對方自行填寫金額及發票日向法院本票裁定,而我們只有本票影本可以當作證據,這樣對我們有利還是不利,因為我名下有財產,有沒有懂這方面(票據法)的人可以回答的,真的感激不盡!!!!
2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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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ro-ShigenoLv 79 年前最佳解答
不喜歡大大說的很清楚
只要原始本票影本 及筆跡證明 能證明該本票相關資料不是版大親填
本票裁定 可以抗告對方偽造
被駁回機率高
但只要對方能提出佐證 改走民事債務不履行
將本票當成一般普通票據證明 加上銀行匯款證明
對方仍可以提出訴訟 還是有贏面
所以對方有不利 也有利之處
參考資料: 自己 - 不喜歡唸書! 唸的好痛苦...Lv 69 年前
其實只是拖時間罷了!
票據欠缺要件,只是使的本票裁定(形式審查)被駁回,但是若對方請求給付票據利益或以原始債權進行請求,你們仍然需要負擔債務!
現在就看對方的訴訟技巧到哪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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