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沒報警與對方口頭和解可成立嗎?
想請問,如果車禍撞了人(我是肇事者),當時沒報警,但是我很有誠意的在第一時間賠了現金3萬(當時並無任何和解書或書面付錢等切結書)~後來對方隔天又來電,告知他住院,之前的三萬不算醫療費,要我另外再支付所有的住院醫藥費現餘剩下13848元~待他出院時,我要求將和解書雙方簽好後,會支付所有費用~但對方女兒仍保留態度,她要求我可以分期攤還,不需要一次付清,也要求出院後續如果有什麼情況,這點我還是要去負責~
我跟他說我經濟上真的有困難,如果他們願意和解,我願意比原先剩餘的13848元再補貼7000塊湊20000塊當和解金~
但對方女兒卻說,他不需要那麼多錢,只要我再付14000然後案月攤還便可,因為他不希望她爸爸一次拿到那麼多錢,因為一開始我已經有給30000塊了,其餘的部份我案月分就好~並告訴我她是講信用的人,和解書可寫可不寫只要信任她就好~
請問這樣口頭上的承諾在法律上有效力嗎?
如果我真還了剩餘的14000還清後,對方還要求下去呢?如果還完了,對方又對我提出告訴呢?我該怎麼辦?
請各位人士幫解答,非常感恩!
已更新項目:
昨日已和對方談好我還是要求填寫和解書,請問証人一定要找民間調委會人員或警察嗎?
(因為一開始就沒報警,雙方都協議私下和解)
還是可以請親朋好友呢?自己的老公可以嗎?
還有問題?馬上發問,尋求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