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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胖哥Lv 79 年前最佳解答
請問家人因病住院,短期間無法出院工作,可以替他請領失業補助金嗎?→不行,不符合請領失業給付的條件。
請領失業給付要件:
1.非自願離職〈不定期契約工→必須有公司開立之非自願離職
書,以資證明;定 約工→必須自離職退保日前1年內契約簽
滿6個以上且自離職退保日起逾1個未能再順利就業,始視為
非自願離職〉 。
2.自非自願離職日前3年內,就業保險〈只要是加入ㄧ般公司行
號的勞保,皆業保險;但若是加入職業公會、政府短期就業
或職訓的勞保,則無附加就業 〉 年資須達1年以上。
3.具有繼續工作的意願與能力。
4.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直轄市→市政府所屬勞工局之就業服
務站;直轄市已外其餘各縣〈市〉→勞委會職˙訓局所屬之就
業服務站〉 提出申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逾14日無法順利
推介就始發給。
需上述四項完全滿足,始可請領失業給付。
2011-12-09 20:13:49 補充:
辦理失業給付必須本人親自辦理。再認定時,若本人住院無法親自辦理,可委托他人代辦。但同樣必須有2次求職紀錄,且必須有委託書及住院證明,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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