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個解答
評分
- tomrsLv 79 年前最佳解答
版主您好
1.土地所有權人或共有人.沒有繳納地價稅..
而由其他人代繳納.並不影響他對土地持有
權利的損害.所以說這是不同的事.
沒有對方蓋章同意、可能也辦不了土地移
轉。
2.代繳納稅金的人.可以因為代墊稅金向法院
請求對方返還代墊款..若對方不從或置之不
理..仍可以請求拍賣對方的土地賠償.
所以說土地權利和代繳稅金那是兩回事!
供您參考
2011-12-09 17:50:51 補充:
如果對方是要回來分長輩﹝被繼承人﹞的土地或房屋..
按民法規定他有應繼份的存在..不會被剝奪
2011-12-10 16:04:32 補充:
請尊重回答人的意見表述
收集資訊後..不要直接把發問題刪除.謝謝
參考資料: 土地開發管理 顧問
還有問題?馬上發問,尋求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