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政府要擋住宅法?
為什麼執政黨要擋?鼓勵炒房嗎?
2 個解答
- 隱居者Lv 59 年前
法案延宕多時, 爭議點似乎出在房地產交易是否應實價登錄.
內政部原初設計, 係實名實號. 經行政院修訂為去識別化之實價登錄方式. 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討論時, 即便是去識別化的版本, 仍遭數位國民黨籍立委阻撓. 理由是實價登錄的下一步會是實價徵稅, 目前稅制應先修訂配套等等, 方為可行.
這些當然是籍口, 該幾位委員, 名下均有可觀數量之不動產, 立法限制, 必對已不利. 凡人皆有私心, 這是常理, 持反對意見是很自然的.
不過, 我國現行法制, 早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設計, 卻未見該等立委依法迴避, 顯然那不僅是個人私心, 而是黨團的私心(怕少了人不夠票). 更奇怪的是, 反對黨亦無人提出質疑, 難道有不可告人之利益交換乎?
至於國民兩黨合宜住宅的設計版本, 究係賣斷式(行政院版)為佳, 抑只租式(張金鶚版)為佳. 見仁見智. 個人贊成補價制度下之賣斷式, 政府無須負擔沉重之維修管理成本, 亦無炒房之慮. 在現有財政規模之下, 公營出租公寓僅能佔少數且為特定對像(如殘障, 單身, 家暴等)而設.
何謂補價制度下之賣斷式?請參考以下文章
http://visusnovus.blogspot.com/2011/10/blog-post_0...
2011-12-13 02:28:45 補充:
11/15 朝野協商時, 國民黨藉劉xx良指出,目前稅制健全、地價機制完善,且實價登錄三法茲事體大,牽涉到790多萬戶住宅未來發展,要求相關稅制配套完成修正後,實價登錄再行實施,且登錄資訊不得作課稅用途。朝野協商必須要所有黨團對法案內容無異議,且由黨團代表簽字同意,才能送院會二、三 讀,由於劉xx良提出異議,協商沒有共識,實價登錄三法全部送交院長召集協商。
地王立委 劉xx良去年買地27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17/tod...
2011-12-14 03:25:45 補充:
2011/12/14居住正義五法亦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預期明年即將實施. 名下有多筆房地產的民意代表, 只能順應時勢, 設法化解對個人的經濟衝擊.
一如預料, 住宅法僅針對出租公寓的起造及經營, 提供法源. 並未觸及國宅/合宜住宅如何杜絕炒賣這個陳年老問題. 欲杜絕炒賣, 仍需回到本人文章所揭櫫的精神及具體方法, 再去補充該法的內容, 方有更佳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