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書狀 急急急~
先生之前與人因為律師費問題與告訴人發生拉扯爭執.簡易判決書證據法條上提道檢察官提到告訴人於100年8月22日至某醫院急診主訴他被人攻擊跌倒導致局部有壓痛疼感.外觀無明顯外傷.X光檢查無異常.因果關係無法得知.告訴人就診後自行要求轉往署立醫院求治.署立醫院陳稱病患因下被疼痛於100年8月23日至本院檢查腰椎第4.5節及腰椎第5腰椎.薦椎第一舠椎管狹窄.此應為病人本身原有退化性疾病.但外傷造成病況加劇之可能性不能排除.故絕無因果關係.但有加重症狀之可能).因為先生確實無毆打告訴人.而告訴人當天由救護車送達ㄉ醫院也提到告訴人當晚至醫院就醫檢查醫生函覆陳稱被告外觀無明顯外傷.X光也無異常.既然都無異狀又為何會被判刑ㄋ.我們現在還可以上述ㄇ.還是有哪位大大能教我們如何寫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ㄉ書狀...謝謝
判決書尚未下來.目前只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下來.因告訴人是以重傷害罪提告ㄉ.請問如果判刑大概會判多久?還有不起訴ㄉ空間ㄇ?接下來該怎麼做?謝謝!!
簡易判決書12/8日收到ㄉ.那我們如何寫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ㄉ書狀即開庭時該如何講較為妥當.和解ㄉ話還會起訴ㄇ...謝謝
3 個解答
- 冬季╭☆Lv 79 年前最佳解答
●《與告訴人發生拉扯爭執》
1..所以準用傷害罪起訴,並無不當。
●《但外傷造成病況加劇之可能性不能排除.故絕無因果關係.但有加重症狀
之可能).
2..只要是傷害案件,有人明顯受傷,則法院在審案過程中必會發函詢問就
診醫院,而醫院必也如此回函,沒有任何一家醫院敢證實傷者確實
與訴訟案情內之情事發生有『因果關係』。故 ~ 此無礙於傷害罪嫌
之成立。
●《既然都無異狀又為何會被判刑ㄋ.》
3..醫院說無『明顯』外傷,並不代表沒有『傷』。
醫院不敢保證因果性卻有這句【但外傷造成病況加劇之可能性不能排
除】。
●《 我們現在還可以上述ㄇ.》
4..可以上訴啊!判決了嗎 ? 判多久? 請說清楚,才能清楚作答、幫忙書狀。
5..希望你能理解並對你有幫助。
祝...一切順心~~~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E03385738/o/1611120802...
2011-12-10 00:16:24 補充:
1..冬季以為重傷害難以成立吧。
2..不起訴,也難。
3..有拉扯發生爭執是事實,對方因此有受傷也是事實,唯一爭點只
在於其傷與2人爭執是否屬因果關係,直接關係。
4..現在就只能等相關文書下來了。
5..你收到簡易判刑聲請書已多久了,如果以超太久,則也無須聲請
傳喚出庭,等法院他傳你囉。
2011-12-10 23:38:43 補充:
企鵝 ~
難道你不知道..法庭上有法官應做之事 ???
你要版主聲請這..花錢嗎 ???
這種案子..審判長必定會函詢醫院....
既是法院本會做的事..你要版主自己聲請 ???
你說說...誰聲請的東西較具證據力 ???
2011-12-12 21:16:22 補充:
版主妳好~
冬季認為肯定會起訴、判刑,因雙方確實有發生拉扯情事,
對方也確實有受傷(也許是無傷大雅的傷,但他就是能
提具診斷書阿)
除非是經起訴後,再聲請學術鑑定。辨別傷之因果性。
以下為妳附上妳堅持要的書狀
延下~~~
2011-12-12 21:32:42 補充:
刑事聲請狀
為聲請傳喚到庭表示意見乙事 :
一..被告因(案別)業經 ○○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於100年12月
8日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惟被告認尚有事實未予釐清罪責,
故依法具狀聲請再傳喚被告等人到庭陳述意見。
二..(請稍作描述案情及待證事項)
三..綜上所陳,懇請鈞長准予所請,實感德恩。
敬呈
○○○○地方法院簡易庭
參考資料: 法律工作者 - 企鵝Lv 79 年前
此案若成立..不會以重傷害罪起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會起訴普通傷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妳先生沒有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一般徒刑都會在六個月以下..得以易科
罰金..
此案上訴攻防要點...請律師一張聲請狀ˋ答辯狀..聲請狀這要是聲請被告醫院就醫療紀錄..證明原告早就罹患此症..請醫師證明是否與被告拉扯後..病症有明顯的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