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保育嬰津貼??
想問一下~關於勞保ㄉ育嬰津貼~我是99/12/01/開始休育嬰假~但是我是一直到回來上班時100/11/30~~100/12/01才申請育嬰津貼ㄉ~~請問這樣勞保還會給付嗎?因為我是回來上班時公司才通知我說可以申請育嬰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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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是一直到回來上班才作申請ㄉ~~這樣勞保局也會給付嗎???
3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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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 79 年前最佳解答
1 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規定發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係為提供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因無工作收入而給予部份所得損失補助
2 依就業保險法第十九之二條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
3 既然以復職,已不符合上述請領規定,勞保局是不會核准給付的
2011-12-09 22:54:39 補充: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 受雇者任職滿一年,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
你才申請一年育嬰留職停薪,還可以申請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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