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問題 - 未禮讓行人
想請教一下大家
我今天為了趕作架子,跟那家店的老闆借了摩托車到市區去拿物品,回店家時,
紅燈右轉,剛好有行人在班馬線上行走(綠燈),我有先禮讓行人先過去再騎過去,
但騎過去後就被警察攝影叫住,開了一張未禮讓行人的罰單(好像是1千多元)。
我了解紅燈右轉是不對的,但我想了解一下
1. 我有帶自己的摩托車行照、駕照、保險,但我跟店家老闆借摩托車,沒有帶店家老闆借摩托車的行照,這樣會被開未帶店家老闆摩托車的行照的罰單嗎?
2. 紅燈右轉是不對的,但警察開單是開未禮讓行人,但我有,為什麼不是開紅燈右轉,而是開未禮讓行人?
3. 紅燈右轉罰多少?
4. 未禮讓行人罰多少?
5. 未帶行照、駕照、保險任一項都會被罰嗎?
謝謝大家
那裡可以查的到102年元月開始實施的新交通道路處罰條例?
不好意思,昨天有打電話去內政部警政署問,他們說他目前手上沒有102年元月開始實施的新交通道路處罰條例,那我怎麼辨?
5 個解答
- ★宏達★Lv 78 年前最佳解答
☆☆☆☆☆
一.不會~102年元月一日起未隨身攜帶行駕照不罰.
二.你如果針對此罰單有疑問或不服.
可以舉證依規定提出申訴~這是你的基本權益.
三.第53條第二項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行為:
機車或小型車處罰如下:
期限內繳納=>600元 逾期30日內=>700元逾期60日內=>800元逾其60日上=>900元
大型車:
期限內繳納=>1400元逾期30日內=>1500元逾期60日內=>1600元逾其60日上=>1800元
並記違規點數三點
四.第四十四條第二項
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
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機車或小型車處罰如下:
期限內繳納=>1200元 逾期30日內=>1300元逾期60日內=>1400元逾其60日上=>1500元
大型車:
期限內繳納=>2800元逾期30日內=>3000元逾期60日內=>3300元逾其60日上=>3600元
五.同第一點.
但如被勾選未出示保險證~經查又未投保.
則會依法補開罰單郵寄到府.
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未投保者經警攔檢舉發
機車:
期限15日內繳納=>1500
逾期30日內繳納=>2000
逾30上60日內繳=>2500
逾期60日以上繳=>3000 小型車:期限15日內繳納=>3000
逾期30日內繳納=>5000
逾30上60日內繳=>7000
逾期60日以上繳=>10000 大型車:期限15日內繳納=>5000
逾期30日內繳納=>7500
逾30上60日內繳=>10000
逾期60日以上繳=>15000 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第一項第2款規定
未投保肇事者
機車:
期限15日內繳納=>6000
逾期30日內繳納=>8000
逾30上60日內繳=>10000
逾期60日以上繳=>12000 小型車:期限15日內繳納=>8000
逾期30日內繳納=>12000
逾30上60日內繳=>16000
逾期60日以上繳=>20000 大型車:期限15日內繳納=>10000
逾期30日內繳納=>15000
逾30上60日內繳=>20000
逾期60日以上繳=>30000
2013-01-24 19:36:03 補充: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公路總局監理站的權責~警察是舉發機關.
條例不是每年翻新....而是有所增修或刪除時會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
2013-01-24 19:36:09 補充:
例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01年12月17日初審通過條文
元月14日三讀通過.
★酒後違規駕駛罰鍰上限,由現行6萬元提高為9萬元
★新增酒駕累犯違規之加重處罰規定,5年內有第2次以上酒駕,除採最高罰鍰9萬元處罰外,另將吊銷駕照,3年後才能重新考照
★新增駕駛人拒絕酒測處最高罰鍰9萬元、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照三年並應施以道安講習.
★肇事致人受傷逃逸,吊銷駕照後,由現行1年內不得考領駕照提高至3年
2013-01-24 19:36:49 補充:
102年元月一日起已有酒駕新規上路.
未領有駕照.領駕照未滿兩年及職業駕駛人的酒測值將變嚴.
由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改為零點一五毫克就罰.
違者最高可罰六萬元罰鍰.
2013-01-25 19:30:13 補充:
這是最新的統一裁罰基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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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使用者8 年前
未禮讓行人罰單比較便宜 , 幫你罰少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