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孕婦產假.勞保補助
請問各位~
我的預產期是5月中.但是我工作只先做到3月底.總共待在這家公司10個多月.請問公司給我的產假一樣是56天嗎?休完這56天.我也還沒生.如果我領到這費用.後面生完小孩也沒回去上班.有什麼影響嗎?
所以至少要做到4月底囉~如果公司真ㄉ不給產假.我該怎嚜做?!
之前有跟公司人事提一下.也只說給1ㄍ月的底薪而已
3 個解答
- 8 年前最佳解答
預產期5月中
但是只做到3月底??
這個公司可以不需要給你產假
因為離你生產還有大段距離
基本上產假可以提前請沒有錯
但是是預產期之前
你這個還差至少有6週
除非醫生說可能會早產?
不然原則上是可以不給產假的
勞基法沒有規定要這麼早給產假
所以你的產假應該是不成立的
所以已沒有之後其他可言
若今天你的預產期在4月中
那你做到3月底是OK的
因為剩下2週
可能有生產的跡象
因為我兩胎都是38週生產
你這樣頂多可以申請"勞保生育補助"
無法領到公司的產假的薪水
你請假56天
是公司要給付這56天的薪水(8週)
所以我站在公司立場我可以不要付的!!
以上僅供參考
我知道你為什麼不問人事
因為你請假之後不打算回去
而你還在工作
理當不可能讓公司知道
2013-01-25 10:13:47 補充:
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WDOC01.asp?lsid...
這邊有法條!!
產假規定與否都是有法律的!
你的預產期是5月中
依法是可以在4月底請假待產
另外
有關其他人所說的:各公司規定不同
應該是所謂的"育嬰假"
因為公司是可以不需要提供這個的
尤其你還沒滿1年
2013-01-25 10:14:02 補充:
法規: 性別工作平等法 (民國 100 年 01 月 05 日修正)
第 15 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
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
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
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
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三日。
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給。
2013-01-25 10:14:50 補充:
但是如果你們公司保勞健保的時候就沒有實際報出金額的話
是可以不依你的薪水發的喔!!
- 🍰艾凌🍡Lv 78 年前
每一家公司的遊戲規則不同
雖說有勞基法的保障
但是檯面下還是公司老闆最大
妳還是要詢問一下公司的人事室比較準確
要去詢問人事小姐:
產假能否提前請?
之後~妳不做了,那也是妳的決定,公司不能阻止妳
勞保生育津貼不會被回收的,請放心~!
(都已入妳郵局存摺了呀~^^")
但是如果妳是想要產後申請育嬰假....
可能會有困難
畢竟妳沒有做很久....
老闆可能會刁妳....
- saraLv 68 年前
怎麼不問問你公司的人事呢?
通常公司滿6個月之後, 一定會有8週的產假(包含假日)也就是56天
-->適用勞基法之女性受僱人任職六個月以上,工資照給,任職未滿六個月,工資減半發給
如果休完56天, 也還沒生...那就是變成請假的方式 一直到你回來上班, 要不然就是留職停薪
不過 你最好還是問一下公司人事 比較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