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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年前最佳解答
履約保證,指以銀行或建經公司做為履行契約的保障方,在交易過成中,買方陸續付出的買屋款,都先保留在「履約專戶」中,等所有買賣手續全部完成、房屋過戶到手後,價金才會提出撥給賣方;如此,可免除詐騙集團從中做手腳,甚至如賣方房屋延遲交屋、查封、違約等狀況,買方價金就會被凍結在中間人的帳戶,不至被賣方取走。
所以這其實是對您與買方加一層的保障,對賣方您的保障是,若買賣成立之後,發生買方反悔不買等情事,部分價金將以違約金,撥給賣方,以防止因買方事由至買賣不成立之後續處理訂金問題的廢時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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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灣房屋地產集團.台灣房屋.優美地產.台灣房屋交易所.台灣房屋美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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