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健保調薪加保 追溯投保
我有一個員工, 在2012/10過了試用期應調薪2,000, 但疏忽了在2013/02才發現,
因而在2013/02補發薪資給他, 經詢問相關單位健保可以追溯至2012/10, 勞保及退休金無法追溯, 因僅追溯健保卻無法追溯勞退對員工並無太大實質利益, 若我現在不追溯調整投保級距, 一切調整於2013/03生效, 是否違反相關法令呢? 謝謝
ps 2012/10未調薪, 至2013/02才補發薪資
2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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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奇Lv 58 年前最佳解答
實質上您是2013/02才調薪,於調薪後調整投保金額,與法並無不合,至於您如何補發員工2012/10~2013/02之間的差額,只要您依當月實發薪資總額減當月健保投保總額的差額繳納2%補充保費就可以.。
- -CECI-Lv 78 年前
你是有投保勞健保,但是忘了調整級距?
若是這樣就請放心,即使是在2012/10就幫該員工調薪也不會有事的
因為勞健保並沒有要求調薪當月立刻就要調整投保級距
事實上,要調高或調低,勞健保局也都會要求要附上近三個月平均薪資的資料,才會准予調整,也就是說當月要調也調不過的
再者,勞健保法規也有給予空間,若薪資有浮動者,每年二、八月提出調整申請即可,也就是說,該員工的薪資是在去年十月才調整的,那現在剛好是二月,提出申請調整完全符合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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