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101年度的綜合所得稅,請好心人幫我計算和解惑?
2012的年薪是95萬元,老公的年薪是90萬元,並無小孩,但欲申請扶養父母(父親71歲,母親65歲)二人....是採哪一種申報較有利?1.夫妻合報還是夫妻薪資分開較有利(省錢)?2.如果沒有申請扶養父母二人的話,繳交綜合所得稅會和有扶養時兩者相差多少錢呢?麻煩好心人幫我計算一下和解答這二個困惑的問題,愈詳細愈好,感激不盡唷~~
請幫我算出:沒扶養父母二人時,需繳多少錢?而有扶養父母時,又需繳多少錢呢?感激不盡.....
非常感謝-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的回答~再請問:1.如果將扶養改成我和老公二人各扶養我父母一位,也就是一人扶養一位的話,這樣計算起來會比較有利嗎?2.在什麼情況下比較適合使用列舉扣除額來申報綜合所得稅呢?麻煩解惑,再次感激~
2 個解答
- 8 年前最佳解答
一、免稅額:
未扶養父母親免稅額=82,000*2人=164,000
扶養父母親免稅額=82,000*3人+年滿70歲123,000=369,000
二、申報方式:
未扶養父母親:採薪資分開計稅有利。
採夫或妻其中一人薪資分開計稅皆可,稅金均相同。
應納稅額=56,680 +32,440=89,120
扶養父母親:採薪資分開計稅有利。
採妻薪資分開計稅最有利。
應納稅額=50,680 +20,350=71,030
扶養父母親可以節稅18,090
未申報扶養父母親 扶養父母親 薪資所得-本人 950,000 薪資所得-配偶 900,000 所得總額 950,000 900,000 免稅額(82,000*人數1) 82,000 82,000 特別扣除額 104,000 104,000 薪資特別扣除額 104,000 104,000 所得淨額 764,000 714,000 稅率 *12%-35000 *12%-35000 稅額 56,680 50,680 薪資所得-本人 950,000 950,000 薪資所得-配偶 900,000 900,000 利息所得 租賃所得 所得總額 1,850,000 1,850,000 免稅額(82,000*人數) 164,000 369,000 標準扣除額 152,000 152,000 特別扣除額 208,000 208,000 薪資特別扣除額 208,000 208,000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利息所得特別扣除額 所得淨額 1,326,000 1,121,000 分開計稅所得淨額 764,000 714,000 562,000 407,000 稅率 *12%-35000 *5% 稅額 32,440 2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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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4 22:58:22 補充:
必須101年新婚夫妻才可選擇分開申報。
如果您們101年為新婚夫妻各扶養父母親其中一人,分開申報是有利的。
2013-02-24 22:58:46 補充:
採列舉扣額的試算請參考:
參考資料: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tax3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