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要把土地變更為山地保留地,但是,有親戚也要爭這同一塊土地,所以有爭議....。因為我們家先去申請的,親戚是後面才申請,導致重複申請所以先擱置。
在有爭議情況下,我們家可以先向市公所申請山地保留地嗎?土地是我們家戶長的名字?
你要不要搜尋 MY權益ITM 上這單位看看
他們有在處理及探討個人權益上的問題
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