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法律問題(求白話文回答)
我是一個同志,還沒成年。
因為和男朋友複合被他爸爸發現了...他爸爸說如果不分手要告我。
但是我男朋友已經成年,問了很多朋友大家都說這種情況下反而是我有利。
因為我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是17歲,當時已經有性關係。
現在是19歲。
我男友當時20歲現在是22歲。
想問,如果是這種情況下他可以用什麼名義告我嗎?還是只是嚇我而已
5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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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煙(發神經的笨冒煙)Lv 78 年前最佳解答
hi,發問者您好:您的男友已經滿20歲啦,已經是成年人。他要做什麼事,他爸爸沒有辦法阻止。至於您當時已經滿16歲以上,只要沒有金錢往來,你情我願的情況下,沒有人會被告。
現在你還不滿20歲,比較有問題的,反而是你家裡的人如何看待他(你男友)?
參考資料: 民法、刑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 您覺得這個回答如何?您可以登入為回答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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