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不願退還租金
去看要租的房子,因為太晚租,很怕沒有,所以就先給房東一千當訂金。
但是後來網路什麼的很麻煩,不想租,連住都還沒住進去,就跟房東說不要了。
問押金是否拿的回來,房東說因為我們所以他們推掉了其他客人,所以沒收。
請問這樣我該怎麼去跟他要回錢?
5 個解答
- 8 年前最佳解答
民法第249條規定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
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
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
依照本條第二款之規定,契約因為您單方反悔,是不能夠要求房東返還的。
因此您能做的,可能只有動之以情,求他還
如仍有疑問,可來信詢問
probing17@gmail.com
參考資料: 自己,法律工作者 - 大叔帶你成長Lv 78 年前
1.那稱為定金,依民法第 249 條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拿不回來,因你下定金表示你將會與其成立租賃契約,而要求出租人將該物件為你保留不得與其他人定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 8 年前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例如:價金可以扣除定金再支付)。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例如:買方違約,賣方可以沒收定金)。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收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
受之定金(例如:賣方違約,應返還買方二倍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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