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求償問題
小弟向建商購買預售屋,已繳50萬訂金
但是建商與地主發生糾紛,房子蓋不成了
建商同意退還全額訂金,但從7月到現在,只退了10萬
建商有寫一張 餘額40萬10/30前退還
但由於建商從7月就開始說要退,但卻一延再延
我怕到10/30時也拿不到錢
請問,我若去提 簡易庭調解 或 直接民事訴訟 (我想贏的機會應該很大)
但是建商最後卻沒錢還時,我可以向公司負責人及股東要求賠償嗎?
該公司資本額為50萬
A負責人 及 B股東 各持25萬
我向 A 及 B 個人求償其出資金額,就夠我剩餘的40萬了
請問可以這樣嗎?
謝謝
3 個解答
- 020-458080Lv 57 年前最佳解答
如果當初有訂契約
就得交付契約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和公司交手 動作要快
如果沒有假扣押 公司一般會脫產
****************** 本人是律師 ********************
- 7 年前
給匿名發問者:
本題題示內容,似乎曾在知識+發問過。
摘要提示:
1:建商違約,依法應不只返還50萬元訂金而已。
2:本建案應該不只1戶,所以建商不只面對匿名發問者1人而已。所以討論股東結構及出資金額,於事無補。
3:有限公司為有限責任。
4:宜速民事起訴追償,不必等待10月30日還款日。
5:簡單事務簡單處置。預售屋都有保證責任,所以你動作要快!
需要幫助時,你可以跟我連絡。
2013-10-23 21:16:18 補充:
建商無法動工,該如何拿回簽約金.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生活列舉:
機車壞了發不動:
1.把機車拆了分解,看看各別機械功能,研究原理,自行組裝,看看能不能自行修復!
2.交付機車行檢修!
參考原則:時間/精神/專業/金錢=每個人的考量不同,造就了相同事情,有著各種不同的結果。
- 7 年前
假扣押與假處分均屬於民事訴訟法規定之保全程序。
所稱假扣押,係指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參考民事訴訟法第522條)
所稱假處分,係指債權人就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參考民事訴訟法第532條第1項)
假扣押是當你要向債務人要錢時,為防止他脫產,在尚未取得執行名義(例如:確定判決書、本票裁定、支付命令等)前,先行查封債務人之財產,以利將來取得終局執行名義後可以拍賣債務人財產而受償。假扣押只能查封,不能進行拍賣。
而假處分則是當你要向債務人請求給付特定物,例如買賣特定不動產、古董、字畫等,非要那個特定標的物不可,同樣為了他將該特定物移轉所有權予他人,在取得執行名義前,先予查封禁止債務人移轉。另有所謂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是就爭執的法律關係未明前,先就目前存在的狀態予以處理,避免發生危害等情況,例如:拆除危樓、或禁止封路等。
兩者必須具備的條件,同樣是在聲請時要釋明假扣押或假處分之請求原因、及假扣押或假處分之原因。同時法院會要求聲請的人提供擔保金,其金額不一定,於假扣押通常是請求金額的三分之一,但特殊情況例如車禍案件,實務上常有裁定十分之一擔保金者。至於假處分之擔保金,大部分都要足額擔保。
參考資料: 律師事務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