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權問題
我家的土地是向林務局承租的.原承租人父親過世後有繼承權之人有兩人.長子(兄)次子(我)當時我與兄長協議由兄長一人獨自繼承.但因有違建問題一直到他民國99年過世時.都未能核准繼承.哥哥過世後留下兩名子女均未成年.大嫂則是在哥哥生前就已離婚.當時約定男的跟哥哥女的跟大嫂.哥哥過世後經家屬會議議定.由法定代理人(大嫂)代替兩個小孩拋棄繼承權.並切結簽署拋棄繼承協議並有第三人為見證人.但拋棄繼承協議中有但書.我必須負擔撫養男孩的責任.我聽說拋棄繼承必須要法院公證.那請問我們自己簽定的拋棄繼承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有那對方是否可以主張因我疏於照顧男孩.而主張文件失效以上問題請大家解答!
5 個解答
評分
- 我幫您法律服務網--律師Lv 57 年前最佳解答
你與兄長協議由兄長一人獨自繼承,
只是你們兄弟私下的協議,而且由兄單獨繼承的程序未完成,
在法律上還是認定兄弟二人一起繼承,所以,兄過世後,
大嫂已離婚,沒有繼承權,目前由你及兄的二個小孩繼承,
你占二分之一,小孩每人占四分之一 的繼承權
小孩要辦理拋棄繼承權
如果要抛棄繼承,應該繼承的人,書面具狀向法院表示不要繼承被繼承人
遺留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包含:全部財產、債權及債務)。
自己簽定的拋棄繼承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
2013-11-25 21:42:51 補充:
你不想繼承,也必須辦理抛棄繼承
- 匿名使用者7 年前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
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
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 您覺得這個回答如何?您可以登入為回答投票。
- 7 年前
拋棄繼承要在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為之,需以書面向法院辦理,並以書面通知因你拋棄而繼承者。
其他注意事項可至各地方法院網頁查詢。
還有問題?馬上發問,尋求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