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想請問一下各位朋友
由於之前從公司轉出之後
就沒有投保勞保,
但是七月到現在
該繳交的國民年金,都有繳交
(應該等同於勞保)
目前想要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申請單上註明~要有投保單位的印章
不曉得該怎麼辦?
這樣是否還是可以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七月之前
我都還在職,所以公司有給予勞保
五、六月因為父親生病,需要照顧,
因此經常請假。
六月底(06/25)父親過世
七月1日就離職了
七月到現在,轉作~補教業的跑班老師
這份工作沒有勞健保
所以改繳交國民年金
壓根不懂「勞保」以及「國民年金」
到底有沒有關聯?!
真頭疼
4 個解答
- ?Lv 77 年前最佳解答
hi,發問者您好:
請問你從公司轉出勞保的理由?
如果你是離職了,那你已經沒有勞保的身分,並不能請領勞保的家屬死亡給付。國民年金不等於勞保。
如果你是被公司轉出,可是還是在那家公司上班的話,那依照勞工保險條例72條的規定,你可以向公司請求賠償。賠償的金額就等於勞保本來應該給你的金額。
不管你是哪一種狀況,你都不能向勞保局領家屬死亡給付,因為你沒有保勞保。
需要協助的話,請洽詢公司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勞工局(處)。
2013-11-28 12:00:29 補充:
補充發問回答:
既然是還在投保勞保中,您的父親就過世了,那還可以申請勞保的家屬死亡給付。
請直接填寫申請書,以及您自己的郵局或者銀行存摺影本,送給勞保局申請。
您可以依照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3條的其他情事,所以要自行請領。
您的其他情事就是你已經離職,投保單位當然不會幫你請領。
如果還有疑問,請直接洽詢勞保局:(02)2396-1266 轉分機2263
以上僅供參考
參考資料: 勞工保險條例、勞動基準法,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 擎天Lv 77 年前
七月到現在該繳交的國民年金,都有繳交(應該等同於勞保)
~~~~~勞保是勞保、國保釋國保~~~保障內容不同。
勞保~~有家屬死亡給付,國保沒有。
如果你的家屬~~是在你沒有勞保的期間死亡~~~你不能領『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除非你的家屬死亡當天~~~你仍有勞保身份
~~~這樣的話~~~5年內可以申請『家屬死亡給付』。
~在申請期限內申請~但已離職退保期間,
申請書的公司大小章~需向事故發生時的投保單位要求蓋章
如當時的投保單位不願蓋章~可敘明無法由投保單位蓋章理由後~~寄出申請書。
之後等待勞保局審核結果。
2013-11-28 00:00:10 補充:
勞保給付(保障)項目
http://www.bli.gov.tw/sub.aspx?a=nf5SvS5juKQ%3d
國保給付項目
- 王哥Lv 77 年前
1 勞工保險是勞工在職期間投保的社會保險制度,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按勞工投保薪資投保,按平均月投保薪資及給付標準,核發保險給付
勞工保險之分類及給付種類:
一、普通事故保險:區分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五種給付
二、職業災害保險:區分傷病、醫療、失能及死亡四種給付
其中死亡喪葬津貼區分:被保險人死亡、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分別給付不相同標準
2 國民年金是針對沒有投保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而設計的社會保險制度,依據「國民年金法」,採公告、統一月投保金額,按月投保金額及給付標準,核發保險給付
保險給付種類: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老年年金給付、死亡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
其中死亡喪葬給付僅限被保險人本人死亡
所以:
(1) 不是勞工保險的被保險人,不能請領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父母死亡喪葬津貼
(2) 國民年金沒有被保險人家屬死亡喪葬給付規定,也不能請領家屬喪葬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