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作生意該如何自保
如標題,在下是希望能多賺點錢提升家中經濟
想與公司同事合夥做生意,但擔心被同事騙錢(因為這點子是該位同事提供的)
錢是還沒丟出來
請問各位大大我該如何自保?
5 個解答
- 7 年前最佳解答
TO 小楷 您好
因為你的前提只有提到是要合夥做生意,並沒有明確提到你們是要合夥開什麼型態的事業,有可能是合夥組織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這三種類型最有可能!!由於的問題在於自保,下面我將這三種類型可以注意的重點提出(大部分都是朝不好的方向想,請見諒~),或許可供你參考,但前言人生有可能就開一次公司或做這麼一次生意,我建議你還是慎選和合夥,至少也比較心安能夠來全力衝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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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組織:
A.
合夥組織不具有法人身分,如果商號(合夥組織)以後有虧損欠錢的問題,所有合夥人都要負「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說若是你們的出資額都已經抵債仍不夠賠的話,大家還要另外拿出租產還債!!(跟公司來做比較此項可說是合夥組織最大缺點。)
B.
要記得訂立「合夥契約」,這個契約內容有幾項重點,紀錄你們的出資額度和比例,還有若是賺錢該怎麼分配(原則上是照出資比,錢出的多就分多,但也是可以另**定,所以契約要看清楚);另外契約中也可以約定決議的規範,此項的意思是合夥的商號是大家共有的,如果在經營上有事情意見相左的時候該怎麼處理,是要所有合夥人投票表決過半通過(或三分之二),還是一開始就把決策的權力交由某些人來負責,這個決議內容的定立是不可輕忽的,他關係到如果你覺得這個合夥事業出現了錯誤時,有沒有辦法撥亂反正的重點!!
小結合夥組織:
合夥的事業形態也是有它的好處,就是小巧和輕稅,但是也有很多疑慮的地方,以B點的決議權來說,若是你出資的額度很高的話,是不太建議採用合夥組織,因為不管你錢出再多,決議事情也頂多一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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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A.
若是成立有限公司的話,小楷你當然就是成為該公司的股東,公司的好處是他為法人身分,股東僅需要負有限的責任,最糟糕的情況大不了你把你的投資入股的金額賠光,然後拒絕公司令外增資等等的要求,就可以明哲保身了!!
B.有限公司的「退股問題」
有限公司比較麻煩的地方就是很容易〝卡住〞,因為若是你想要淡出公司,就必須要轉移你的股份,就算你已經找好買家要接手你的股份,還要有過半的股東同意才行(若是股東僅只有你和你那位朋友的話那只要他不同意,你就不能轉移),另外關於決議要解散公司也是要過三分之二股東同意!!
小結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的好處是他是法人身分股東僅負有限責任,另外就算你只是個單純的股東不涉及經營,你也隨時有權查看公司的帳冊了解經營狀況,但關於股權轉移的限制則是不得不謹慎,除此之外他的表決權也是一人一票的概念,每個股東一人一票(除非公司章程另外規定),若是小楷你出資較多這點也要考慮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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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A.
股份有限公司除了法人身分外有許多好處,其一若是你想要轉移股權無須其他股東同意(但要付證所稅),第二點:表決權是以股權多寡來決定,出錢多的人說話越有份量(此點若小楷你出資較少則屬不利,要小心。)
B. 是否擔任監察人
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規定要設監察人,監察人有權監督公司的營運是不錯,但也是雙面刃,依公司法224條規定,監察人執行職務違反法令、章程或怠忽職務,致公司受有損害,對公司負賠償責任。從這法條來看,若日後生爭議,恐怕會有遭公司股東、負責人主張怠忽職務請求損害賠償的風險。
C. 千萬不要掛名"董事"
若是之後公司欠稅到一定的額度,董事長會遭到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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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以上條列了這麼多注意的點,但要如何明哲保身,還要端看你們所謂合夥做生意的真實狀況來取捨,例如除了你以外還有其他合夥人嗎?你跟他們熟嗎(避免日後在表決上被孤立)?您出資的額度佔所有的比例,更重要的是這個新事業您是負責技術面還是業務面或是僅出資等等,唯有靠您自己多加評斷才是上策!!
祝 鴻圖大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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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還有問題歡迎寫信或是到部落格留言
Mail:uplly.cpa@gmail.com
參考資料: 自己的事務所 http://uplly.weebly.com/ - 7 年前
您要開店或開公司,會不會賺錢,就要看名字取的好不好喔!
許多人要創業成功就好,萬一創業失敗下場都非常悽慘!
建議您:花點小錢,請專業的老師,幫您命名.
名字取的好,一輩子都賺錢,那才值得.
(中國文字會產生萬有引力,用在店名或公司名字上,影響開業營運後會不會賺錢!)
在這裡奉勸這位網友.取公司名字或是店名一定要慎重!
我現在做網路行銷的工作.原來在花蓮開了間服飾店,兩夫妻把一輩子積蓄,都投入創業.無奈服飾店開不到一年,生意很不好,經常廠商的貨款都付不出來!
自己的生活也出問題,等於是借貸渡日,只能放棄那間服飾店!
當時的日子真的是苦不堪言!(公開場合就不再多說.)
之後我把我的處境寫在網路上,有位網友推薦一位老師給我.要我去請教看看!
後來得知不只是我們的名字不好,還有我的服飾店名字也取錯,才會這麼不好!
想起我的服飾店名字,還是找很有名的老師幫我取的,花了很多錢,還把我取錯!
( 想到就很冤,很氣! )當然我們現在的名字也都改好了.
就是覺得自己改名字之後,真的有變好,才會有空就上網,幫網友介紹老師!
您可以上老師的網站參觀,或許會找出您要的答案!
給您聯絡方式喔!
網址 blog.xuite.net/yulin831018/twblog
網址 yulins.myweb.hinet.net/
- 匿名使用者7 年前
我今年38歲,因為家庭財務出現狀況
我負債200萬,每天被債主追債的日子不是我要的
車子被迫被拍賣,工作賺的薪水最快也要20年才還得完
每天薪水扣一扣都快沒錢生活了
改變真的很辛苦,但是不改變真的會痛苦一輩子
有時候真的對人生很沒目標
但是老婆總是給我打氣,要我堅持下去
透過朋友介紹,我在網路上找尋找事業機會
評估了之後,我實在沒有退路了
我決定試試看給自己人生最後一次機會努力
在現在的社會,員工是很難存到什麼錢
物價越來越高,薪水越來越少
我在1年半還清了所有債務
現在家人也都以我為榮
感謝我自己當初的選擇
每年我都出國至少玩5次以上
你也是認真的嗎
- enterLv 77 年前
以公司法規定
5人以下設立之有限公司
責任當然是以資本額為限
首先我會建議你
事先言明最大資本額就是你所出的資金
但是這樣的缺點往往會因為公司的虧損或增資
而稀釋掉你的股權
另外就是當個單純股東就好(不管事)
這樣子就可以撇清:因為經營不善,
或其它身為董事長或總經理等專業經理人所必須負的責任
就像最近的毒油事件
曾經事經理人都會被約談一樣
但是這樣的缺點就是...你完全無法涉足公司的經營管理
有時候名之它的方向是錯誤的
也完全使不上心力
我說
既然你在投資前就開始害怕
而且對這個同事又不是十分了解
最忠肯的建議就是:不要合夥
錢的問題,人事權,治裡權,經營權,對方的能力與操守,企業的方向與未來,
還有虧錢時的處理與退場機制...
合夥沒有這些計畫,那就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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