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告傷害罪了
1.對方逼車按喇叭差點摔車 我說了口頭禪 你爸死了 他要我靠路邊在路邊她辱罵我 奮而動手 該怎麼辦
2.警察要我拿出他辱罵的證據跟人證 都沒有怎麼辦
3.如果尋求和解 我只願意付醫藥費 對方獅子大開口跟我要精神賠償那該怎麼辦
4.如果和解 金額談不攏 那我就要被關?
7 個解答
- 芝柏錶Lv 77 年前最佳解答
版大的問題,可以從兩方面來論述:一、法律實務面:對方雖然用言詞侮辱你,你自然可以蒐證提告他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但你不能動手毆打他,因為法律是不容人民動用私刑的。因此你動手打他之行為,已然觸犯刑法第277條之普通傷害罪。 對方言詞侮辱你,涉嫌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但你並沒有實證,來證明對方犯罪之事實,因此你若要提告對方的話,恐怕是會徒勞無功的。你動手毆打對方,對方如果有去驗傷,開立驗傷單的話,那你所涉嫌之傷害罪,成立的機率是很高的。綜合上述之說明,在這次糾紛中,你是處於絕對的下風,對你是很不利的,這一點你要有所認知的。 二、如何採取因應措施:刑法第277條之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罪,如果能夠與對方達成和解的話,是可以撤銷告訴的。因此你可以設法來跟對方協談和解。若能和解,那就天下太平了。 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所提出之和解條件,你無法負擔的話,建議你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之申請,或在檢察官偵訊時,向檢察官提出和解之請求,就算最後無法達成和解,調委會或檢察官都能證明,你是有和解之誠意的,只是對方要求不合情理,這樣可以在檢察官與法官那理爭取輕判之機會。 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刑罰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如果你是初犯的話,建議你,在檢察官偵訊時,應態度良好、配合調查、坦承犯罪,並向檢察官與法官深表悔意。如果對方所受傷害,並非重大的話,是有機會會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會向法官爭取緩刑的。如果是這樣,你就不用被關了。若最後法官判決在六個月以下之徒刑的話,是可以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也是不會被關的。以你的情形來研判,若無法與對方達成和解,被關的機率應該也是不高的。 ※溫馨叮嚀:遇到問題,理應面對解決,你先跟對方試談和解,如果無法達成和解,只有勇敢去承受後果。如何受處罰並不重要,重要是往後如何去避免問題的發生。改調衝動的個性,才能永保平安! 以上提供你參考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參考資料: 芝柏錶+系統工程師的居酒屋 - 您覺得這個回答如何?您可以登入為回答投票。
- 大叔帶你成長Lv 77 年前
1.怎麼辦?就告他
2.他打(傷害)你仍可以告傷害罪
3.讓他告--這是他的權利,也不一定要求法官就會判賠給他(更不是要求多少法官就要照他意思判賠多少)
4.並不是。民事賠償是一回事,刑事責任是另一回事
- 匿名使用者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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