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如何申報?
五月份是報稅的季節,今年第一次申報,所以想請問一下,申報綜合所得稅要準備哪些東西?該注意什麼?如何節稅?
因為都不懂,所以希望了解的人能夠詳細說明,謝謝!
另外,想請問一下一年所得多少以下不用繳稅?若沒有到達這個數額是不是也不需要要申報的動作?
若在報稅期間忘了報稅,國稅局依然會寄繳稅單到家裡嗎?
問題有點多,希望各位見諒謝謝^^
2 個解答
- 7 年前最佳解答
一、綜所稅申報期限為102/5/1-102/6/2。
最簡單的方式是帶身份證至就近的國稅局查調所得清單,現場即有服務人員可以幫您作申報。
另外就是申請自然人憑證,上網下載報稅軟體作申報。
二、想請問一下一年所得多少以下不用繳稅?若沒有到達這個數額是不是也不需要要申報的動作?
單身之個人全年所得<164000---免申報亦免繳納綜所稅
如果您的所得為薪資所得,單身之個人全年薪資所得在272000以下---免申報亦免繳納綜所稅
(免稅額85000+標準扣除額79000+薪資特別扣除額108000=272000)
三、您以前年度未曾報過綜所稅,國稅局不會主動寄繳款單給您,所以如果超過第二點所述的標準,要記得自行辦理申報。
102.08.25-102年個人綜所稅可扣除的項目有哪些?
免稅額:每人每年85,000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127,500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二者擇一有利申報:
標準扣除額【單身】79,000、【已婚】158,000
列舉扣除額項目:
【捐贈】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
【保險費】每年每人24,000,健保可全額列報。
【醫療及生育】無限額;但受保險給付,不得扣除。
【購屋借款利息】限自用住宅,每戶每年300,000。
【租金支出】每戶每年120,000,與購屋借款利息二者擇一有利申報。【災害損失】無限額;但受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份,不得扣除。特別扣除額
【薪資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108,000
【教育特別扣除額】子女每人每年25,000就讀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除外。
【殘障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108,000
【儲蓄特別扣除額】每戶每年270,000
【財產交易損失】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為限。可遞延三年。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5歲以下之子女,每人每年25,000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不論採所得合併計算稅額或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600萬元。 所得淨額 x 稅率 - 累進差額 = 應納稅額 0~520,000 x 5% - 0 = 520,001~1,170,000 x 12% - 36,400 = 1,170,001~2,350,000 x 20% - 130,000 = 2,350,001~4,400,000 x 30% - 365,000 = 4,400,001以上 x 40% - 805,000 =
101.11.21公告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101.12.18-101年個人綜所稅可扣除的項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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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免費稅務諮詢JFCPA:網址http://blog.xuite.net/tax33333/blog%E8%AB%AE%E8%A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