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名譽誣告
請問各位朋友,日前我被人誤會,被對方告詐欺,對方去警局提出告訴,
也開了偵查庭,結果是不起訴,但對方心有不甘,
利用這件事到處投訴我的工作相關單位,也揚言要提告我的工作相關單位,
而相關單位也知道我受委屈,但公家單位為了避免麻煩,勸我跟他私了,
而我有釋出善意,但對方始終不肯出面好好解決誤會,,
又不斷利用FB對我朋友發出不實言語,讓我權益及名譽受損不少
請問我可以告他誣告,跟妨礙名譽嗎?
9 個解答
- ?Lv 77 年前最佳解答
ㄧ、誣告罪:誣告罪,依刑法第169條之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依最高法院判例及判決之意見所示:「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祇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或告訴人誤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尚難遽以誣告論罪。」、「誣告罪以意圖它人受刑事處分虛構事實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為要件,故其所訴事實,雖不能證明係屬存在,而在積極方面尚無證據足以證明其確係故意虛構者,仍不能遽以誣告罪論處。」、「告訴人所訴事實,不能證明其實在,對於被訴人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者,是否構成誣告罪,尚應就其有無虛構誣告之故意以為斷,並非當然可以誣告罪相繩。」、「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以告訴人所訴之事實完全出於虛構為要件,如係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縱使向該管公務員申告要難謂有誣告之故意。」因此,告訴人申告之犯罪事實雖然經過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為無罪判決,但告訴人若無明知虛偽事實而為誣告之故意,僅因出於誤認或懷疑,或因證據不足而不能證明犯罪事實,則並不當然會成立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誣告罪。提告訴訟是法律賦予人民的權利,你要告對方誣告罪,這當然是可以的。但罪行不一定會成立,檢察官與法官會調查審理,對方是否是故意捏造事實,子虛烏有的惡意告你詐欺,來判定是否有誣告之事實,以確定誣告罪是否成立。 二、妨礙名譽:對方不斷對方發表對你不利之言詞,是否構成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這要看對方言詞之內容如何才能判定。如果對方直接說你欺騙他、訛詐他的話,這會有成立誹謗罪的空間。但如果對方只是在陳述他告你詐欺不成立之事實經過的話,那恐怕是無法成立誹謗罪的。你要提告他誹謗之罪行,這當然是可以的,因為這是你保障權益之權利。罪行是否成立?就交給檢察官與法官去認定囉! 以上提供你參考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參考資料: 芝柏錶+系統工程師的居酒屋 - 6 年前
●九州 娛樂 網站 http://ts777.cc/
●●●運彩遊戲、真人遊戲、電子遊戲、對戰遊戲、對戰遊戲●●●
●新舊會員儲值就送500點
● 真人百家樂彩金等你拿
●線上影片直播、正妹圖、討論區免費註冊
歡迎免費體驗交流試玩!
●九州 娛樂 網站 http://ts777.cc/
- 您覺得這個回答如何?您可以登入為回答投票。
- 7 年前
如果必須用到法律程序才能解決您的問題
有專業的方式可以維護您的權益
歡迎到****我幫您法律服務網****提案詢價
有意接案的律師會依您的情況報價給您
祝您一切順心如意
我幫您法律服務網http://www.law580.com.tw/
- 匿名使用者7 年前
你要說明對方的言論內容才能衡量是否有妨害名譽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