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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U3Lv 57 年前最佳解答
原子論的內容大致是:
1.化學元素均由不可再分的微粒組成。這種微粒稱為原子。原子在一切化學變化中均保持其不可再分性。
2.同一元素的所有原子,在質量和性質上都相同;不同元素的原子,在質量和性質上都不相同。
3.不同的元素化合時,這些元素的原子按簡單整數比結合成化合物。
其實第三點就是倍比定律。
道耳吞分壓定律:
混合氣體中若各氣體間不反應,則氣體總壓等於各分壓的和。
其實這個滿直觀的,表達氣體壓力在不反應的前提下有加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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