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割後發現侵占到對方的土地
我與堂哥的房子都是上一代父母蓋的二樓平房.堂哥先蓋的.我是後蓋的.差3年左右.房子蓋好至今已30幾年.當初我們要蓋房子時應該是沒有測量.堂哥他們也無意見.現因堂哥要把房子賣了.而至法院辦理協議分割.以分割完成各有獨立的權狀.因我與堂哥的土地面積是一樣的相同面積.(約各約80坪左右)分割當時有按照現有的房屋現況測量.測量結果我多出堂哥的土地面積約10坪.等於我侵佔到堂哥10坪的土地
請問:
1如果堂哥要我把這10平土地跟他買.但價錢談不攏.(或是他開高價)而要告我侵佔及拆屋還地.我該如何自保
2我可以不拆屋而還他土地嗎?因屋前還有空地(我與堂哥的房子是一牆之隔)
3如果這10坪地我與堂哥價錢談好了.要如何辦理移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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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年前最佳解答
您好,
根據民法第796條: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價金。
因此您的堂哥確實有可能會告你侵占,但是侵占需要不法所有之意圖,我認為獲起訴的機率很低。
拆屋還地則需要再看民法第796-1條,法院得斟酌公共利益及當事人利益,免為全部或一部之移去或變更。因此您的狀況很有可能會是用以地換地的情形。
另外,不走法律途徑,您跟堂哥也可以彼此協商,採取協議分割的方式。
參考資料: www.rclaw.com.tw 聯晟法網 免費法律諮詢 - 您覺得這個回答如何?您可以登入為回答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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