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大家..志願役如果不想做的話.如果是三個月要賠前面那幾個月的錢
那如果做到1.2年不想做的話賠償金額是怎麼算?
請問JIMMY ...意思是做越多賠越多嗎
你應是士兵吧
尚未服完的役期(月)/總役期48(個月)*現階前三個月的薪水=你要賠的錢
你都想退了 就別想那麼遠了
早一天退 早一天離開
被招募的謊話給騙進去的?
如果做到1.2年不想做的話賠償金額是賠償那1.2年0溢領的金額而且還要重算役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