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個解答
- MeishuLv 76 年前最佳解答
你好!「電子煙」及「煙油補充包」進口稅則?1.版大「電子煙」及「煙油補充包」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43及3824節之詮釋,歸列專屬貨品分類號列第8543.70.99.40-7及3824.90.99.41-2號。關稅稅率4.5 %及5%,營業稅5%,推廣貿易服務費萬分之4。 2.貨品分類號列前8碼為海關稅則,WTO會員國均適用。 85437099 40 7 戒煙輔助用之電子口腔吸入器 Electronic inhaler as an aid to smoking cessation treatment SET KGM 4.5% 簽審規定(輸入規定):503:進口人用藥品(包括製劑、原料藥、助診藥類及人用生物製劑):應檢附(一)藥商許可執照影本及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輸入)藥品許可證影本,或(二)衛生福利部核發之同意文件。 MWO:大陸物品不准輸入。 38249099 41 2 戒煙輔助用之電子口腔吸入器補充包或貼片 Cartridge or transdermal of electronic inhaler as an aid to smoking cessation treatment KGM 5% 簽審規定(輸入規定):503:進口人用藥品(包括製劑、原料藥、助診藥類及人用生物製劑):應檢附(一)藥商許可執照影本及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輸入)藥品許可證影本,或(二)衛生福利部核發之同意文件。
2015-07-21 11:13:37 補充:
補充說明:
一、因尼古丁(Nicotine)兼具「成癮性物質」及「戒菸輔助
劑藥品之成分」兩種特性,而「電子煙」大多含有尼古丁
成分,衛生福利部爰於98年3月起將電子煙納入藥品管理
,依藥事法第39條之規定,應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登
記,並發給許可證後使得輸入。
2015-07-21 11:14:00 補充:
二、目前許多業者宣稱所販售之電子煙均不含尼古丁,惟依食
品藥物管理署於104年3月23日公布資料顯示,103年由各
縣市衛生局、警察局及關務署所送驗電子煙檢體共395件檢
測含尼古丁之檢出率達82.0%。對於電子煙產品含有尼古
丁均已違反藥事法移送地檢署偵辦。即使對於未檢驗出不
含尼古丁成分之電子煙,亦檢驗出含有甲醛及乙醛成分,
吸入甲醛或乙醛會刺激眼部及呼吸道,引起咳嗽、喘鳴、
胸痛及支氣管炎,長期吸入可能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請
勿違法輸入危害人體健康之物品。
2015-07-21 11:14:24 補充:
三、若電子煙外型似菸品形狀,則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
: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
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違反者,對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新
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販售業者可處新台幣1千
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
參考資料: 關務署-稅則稅率 - 冰豆漿Lv 7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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