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由「相對之中發現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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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所謂之「世出世間法」。
世法中充滿了相對,所謂之「不執取」、「不貪愛」⋯⋯等等,必有其相對義
一個平常人,對他說:你不偷,便可以不入牢籠,事實上並沒有任何的意義
就像一個本不犯戒之人,對之說戒也是毫無意義可言
那麼,說不貪愛、不執取,會成為心的最後一個依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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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的,𣵀槃的狀態是一個很好的依歸
但無可厚非的,人身本就具有許多的缺失,從相對中形而上的漸次修為是必要的
就像僑東師兄言的其中3、4持戒的比喻來說好了
從相對中可以去發現絕對,而能依持形而上,層層的精進,並非無法可為的
4 個解答
- 僑東Lv 75 年前最佳解答
如是我知:
1.「吸毒多」、「吸毒少」,這是兩邊、相對之論。
2.對「吸毒多、少」而言,「不吸毒」才是絕對論。
3.「持戒」、「不持戒」,這也是兩邊、相對之論。
4.對「持、不持戒」而言,「已離欲」才是絕對論。
5.行者持戒圓滿有兩種:「道共戒」、「定共戒」。
6.學因緣而見法(斷疑),深信因果而受持「禁戒」,這稱為「道共戒」。
7.學禪定而入定(離欲),離生喜樂而成就「禁戒」,這稱為「定共戒」。
8.那麼,說不貪愛、不執取,會成為心的最後一個依歸嗎?
非也,既知「不貪愛」是相對「貪愛」而言,便知「解脫自由」才是超越「貪愛、不貪愛」的絕對之境。
「真人解脫、凡夫不解脫」,「羅漢自由、凡夫不自由」還在相對、兩邊的範圍內;應知「(法身)自在」才是超越「解脫、不解脫」的絕對之境。
「(明心)菩薩自在、(解脫)羅漢不自在」,二者都還在相對、兩邊的範圍內;只有「無上正等正覺、如來自由自在」才是究竟圓滿的絕對之境。
- 5 年前
從相對之中,發現絕對......這,並非是 "出世間法" 的漂亮詮釋。
相反的,各類的有情,會從絕對、相對的語意、臆測之中,
會自行推演出百千萬種的形而上的論證。
無想定,就是其中之一,是非常可惜的。
在 佛陀的教導中,只有 "涅槃" 一詞,比較貼近 "超越一切有為的相對"。
而 "涅槃",是苦、三毒的永熄不起。
但是,一旦,又以世俗的概念來看,"涅槃" 依然是相對,是有為與無為的相對。
只要,依靠世俗概念的理解,
那麼..."絕對" 一詞,就永遠只是一種想像,一種種在海市蜃樓的救贖。
建議,還是回到人人目前的現實,那就是...貪嗔癡起伏不定的現實人生、憂悲喜樂的悲喜人生。
如何從熱惱的三毒解脫、讓心中的憂悲苦痛能夠止息,才是睿智之道。
至於不犯戒的例說,那是人間少見、千年難尋。
就算是 佛陀親自對一般人說法時,
也常常是循著布施、持戒、生天、解脫的次第而說,不是嗎?
而心的最後依歸,
最佳的選擇,就是涅槃 ! 也確實是無貪、無嗔、無痴。
這條最後依歸之路,端看諸友的智擇與宿福而定。
如意
- 東正旅行 啟明星下的十字路口Lv 65 年前
善知識法喜
善哉!師兄大善!您發大問利益眾生!
相對……即是無始無明…
眾生妄想而有所謂相對絕對……
光亮與黑暗本無相干…
有與無亦無瓜葛…
但無始以來,習氣使然…妄作關聯
根深蒂固…種種聯想而得成就對立對治…
才有涅槃對於輪迴…
有為或無為互做牽連…
皆是不正見,而起妄想相續轉換………
不見緣起即是正法唯一……
- 5 年前
我猜世界上根本沒有壞事,只是一個生物願望裡的好事被另一個生物誤以為是壞事,僅僅因為它損傷另一個生物的物質軀體。但是如果一個生物不把所做的事情、擁有的東西用來服務他以為是自己的這個軀體(為了自我享受,把自己當世界的主人),而是服務絕對的層面的話,那麼即使這一件事情或者東西還在相對的世界裡,但是已經在絕對的層面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