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跟高雄市政府屬於直轄市,向行政院行文要稱鈞院(有隸屬關係)
沒有隸屬關係的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要稱大院
請問:那非直轄市政府,如縣市政府行文給行政院要稱鈞院還是大院呢
怎會沒有隸屬關係?
考選部才跟行政院沒有隸屬關係
現在沒有台灣省政府
各縣市政府就跟直轄市一樣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