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知識+將於 2021 年 5 月 4 日 (美國東部時間) 終止服務。自 2021 年 4 月 20 日 (美國東部時間) 起,Yahoo奇摩知識+服務將會轉為唯讀模式。其他Yahoo奇摩產品與服務或您的Yahoo奇摩帳號都不會受影響。如需關於Yahoo奇摩知識+ 停止服務以及下載您個人資料的資訊,請參閱說明網頁。
2 個解答
評分
- 水水Lv 41 個月前
那是要你失竊當時(也就是四年前)先做失竊物遺失證明申請的,要填表單,如果當時你家沒人做這個申請,那現在要提出證明只能照上面那位說的,找購買單據或發票收據之類的證明你擁有該物品的消費單據紀錄,即便東西不是你買的,只要能證明那個物品的購買紀錄單據,比如發票、收據這些是由你交出的,而別人無法證明那張單據是他自己的,那就算是由你提出的證據,東西的歸屬就是在你這裡,反之,如果你的東西由別人提交單據了,日期跟購買地點還有流水編號核對上了,那東西就會變成是提交單據的那個人的。
還有問題?馬上發問,尋求解答。